Saturday, November 25, 2006

以色列与巴勒斯坦达成停火协议

耶路撒冷CNN--权威人士发表声明,本周日在加沙地带当地时间上午6点(或者周六晚11点)以色列和巴基斯坦政府双方达成全面停火协议。
在停火协议中,据巴勒斯坦府官方发言认称,他们已经同意停止对以色列的炮火攻击。同时,以色列官方发言人Miri Eisin声称,他们将从加沙地带撤军并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她说,“我们认为停火的希望是可以实现的,我们希望Gaza尽快恢复平静停止战争”。
她说,这次的停火协议只限于加沙地带,不包括West Bank。
在停火协议达成之前,巴基斯坦对以色列实施了3次火箭打击,没有人员伤亡,只有一幢大楼被摧毁。
阿巴斯向以色列总统提出了停火协议。
美国的一位白宫官方发言人声称,这次停火协议是一个“积极的进步”。这位白宫发言人Alex Conant说“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希望这次停火能够减少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民之间的暴力冲突”。
Rdaina说“希望这次停火对于以色列从Gaza撤兵和停止所有冲突来说是一个好的开始”。

JERUSALEM (CNN) -- A total cease-fire in Gaza began at 6 a.m. local time Sunday (11 p.m. Saturday ET) after Israelis and Palestinian factions agreed on a proposal, authorities said Sunday.

All Palestinian factions have agreed to stop firing rockets into Israel under a cease-fire agreement, according to Nabil Abu Rdaina, a spokesman for Palestinian Authority President Mahmoud Abbas.

Meanwhile, the Israeli government has agreed to withdraw troops from Gaza and cease military operations, said Miri Eisin, government spokeswoman.

"We think that there's the possibility of hope here," she said. "What we hope is that the violence itself will stop, and we'll be able to see a little bit of peace and quiet in and around the Gaza Strip." (Watch Eisin discuss cease-fire Video)

The agreement covers only Gaza, she said, and not the West Bank.

Just before the cease-fire took effect, militants fired three rockets into Israel, according to Israel Defense Forces. No one was injured, but a building was damaged.

Abbas called Israeli Prime Minister Ehud Olmert to offer the cease-fir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White House spokesman called the cease-fire a "a positive step forward."

"We welcome the announcement," said spokesman Alex Conant. "We hope it leads to less violence for the Israeli and Palestinian people."

Rdaina said, "We hope that this will be a good start to stop all the activities and to withdraw from Gaza as well from the Israeli troops."

The firing of rockets into Israel has recently prompted Israeli airstrikes in Gaza. Three such airstrikes occurred Saturday and early Sunday.

In one of the recent strike

7 comments:

Unknown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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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涟钢内退职工 said...

湖南娄底法院黑
有理无钱莫进来
湖南娄底黑了天!涟钢违法搞内退:
管你愿意不愿意,36女46男一刀切;
欺诈威胁扣工资,强迫四千人内退。
内退工资少大半,生活年年往后退。
可怜女工吴淑媛,三十六岁被内退;
每月工资四百几,幸福生活哪里来?
前年集会五十天,数千职工齐请愿;
恐吓监视加拘留,十里钢城处处冤。
根据民法劳动法,两次起诉到法院。
湖南娄底法院黑,有理无钱莫进来。
我们不怕黑社会,人民就怕法院黑!
公平正义喊得响,权比法大天下哀!
公民权利被剥夺,和谐社会这么黑?
可欺可压是愚民,依法维权大家来!
(涟钢内退职工 共约 4,000多人)
诉讼代表电话:15007386156
如需证据资料,请发短信,告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子邮箱名称,即可寄送。
证据资料:1劳动法第17条规定 2.国务院1993年111号令 3.涟钢425名内退职工的起诉状 4.涟钢内退职工证词 5.内退工资表 6. 涟钢内退职工425人签名
中 国 公 民 没 有 公 民 权 利!
申 诉 状
我们是湖南涟钢职工,在1997年~2008年3月期间分别内退。内退时,涟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违反国务院(1993)111号令第九条规定, 自定标准,按男7女8(距退休年龄提前7~ 8年,)或男46岁、女36岁等几种界限“一刀切”,不与职工协商,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分别采用扣发工资、不安排岗位、不安排转岗培训、不许参加竞争上岗等欺诈、威胁手段,强迫我们内退。(涟钢内退职工共约 4,000多人)
丧失了劳动权力,工资少了一大半。拿着几百元一月的内退工资,眼看着经理书记几十万、百多万的年薪,面对连年上涨的物价,我们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2006年,我们数千退休和内退职工集会请愿长达50天,要求增加工资,却遭到拘留、恐吓、监视等威胁.
现在,物价连年上涨,我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大大下降。我国在岗职工工资年平均递增12%; 退休职工工资也按国家政策将连续6年上调(调整额度~500元/人)。而我们只是在前年数千人集会、游行、示威长达50天后,才象征性地增加了一点补贴。但是, 工资很低的状况没有根本解决。所谓共享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 企业效益的大幅度增加, 这些对于我们来说, 只是水中的月亮。
我们在国家困难,企业困难,工作条件恶劣的情况下,拿着低工资,不计报酬,流血流汗, 任劳任怨,辛勤劳动多年,为涟钢的资本积累,为涟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巨大的牺牲。如今,涟钢一个违法“内退”的土政策,一下子把我们推到了社会生活的底层。这公平吗?公正吗?
没 有 公 平,哪 来 安 定?没 有 公 正,哪 来 和 谐?
2007.09.17.,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给涟钢党、政、工写了《关于要求涟钢纠正欺诈、威胁内退职工的报告》。没有得到答复。
2007.11.14.,我们就涟钢强迫我们提前内退的违法问题,向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1月26日通知:已超过受理时效,不予受理。
我们认为: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我们是在1997年至2008年3月期间陆续内退的,现在正在内退期间,涟钢强迫我们提前内退的违法行为正在继续,我们也正在连续遭受涟钢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损害,怎么超过了受理期限呢?
2007.12.10.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就涟钢强迫职工内退的违法行为向娄星区人民法院起诉. 娄星区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2008.1.28.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2008.03.12. 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同日,我们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申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拒不受理.
我们向湖南省信访局申诉,拿到一个批转娄底市信访局处理的信函。信函交到娄底市信访局,没有答复。我们又找市政府,至今也没答复。
娄星区法院、娄底市法院、湖南省法院都说:我们是根据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指示,不准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那我们内退职工的权益呢?我们公民的权利呢?中国的宪法、民法、劳动法,只是写给外国人看的吗?公民告状,法院不受理;公民申诉,省、市政府不理睬。中国的公民没有公民权利!----就这样建设法制社会吗?就这样建设和谐社会吗?
最起码,涟钢4 0 0 0 内退职工 和 谐 不 起 来。
涟 钢 内 退 职 工 共 425 人(见签名表)
诉讼代表联系电话: 15007386156 2008.07.17.

湖南涟钢内退职工 said...

湖南娄底法院黑
有理无钱莫进来
湖南娄底黑了天!涟钢违法搞内退:
管你愿意不愿意,36女46男一刀切;
欺诈威胁扣工资,强迫四千人内退。
内退工资少大半,生活年年往后退。
可怜女工吴淑媛,三十六岁被内退;
每月工资四百几,幸福生活哪里来?
前年集会五十天,数千职工齐请愿;
恐吓监视加拘留,十里钢城处处冤。
根据民法劳动法,两次起诉到法院。
湖南娄底法院黑,有理无钱莫进来。
我们不怕黑社会,人民就怕法院黑!
公平正义喊得响,权比法大天下哀!
公民权利被剥夺,和谐社会这么黑?
可欺可压是愚民,依法维权大家来!
(涟钢内退职工 共约 4,000多人)
诉讼代表电话:15007386156
如需证据资料,请发短信,告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子邮箱名称,即可寄送。
证据资料:1劳动法第17条规定 2.国务院1993年111号令 3.涟钢425名内退职工的起诉状 4.涟钢内退职工证词 5.内退工资表 6. 涟钢内退职工425人签名
中 国 公 民 没 有 公 民 权 利!
申 诉 状
我们是湖南涟钢职工,在1997年~2008年3月期间分别内退。内退时,涟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违反国务院(1993)111号令第九条规定, 自定标准,按男7女8(距退休年龄提前7~ 8年,)或男46岁、女36岁等几种界限“一刀切”,不与职工协商,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分别采用扣发工资、不安排岗位、不安排转岗培训、不许参加竞争上岗等欺诈、威胁手段,强迫我们内退。(涟钢内退职工共约 4,000多人)
丧失了劳动权力,工资少了一大半。拿着几百元一月的内退工资,眼看着经理书记几十万、百多万的年薪,面对连年上涨的物价,我们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2006年,我们数千退休和内退职工集会请愿长达50天,要求增加工资,却遭到拘留、恐吓、监视等威胁.
现在,物价连年上涨,我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大大下降。我国在岗职工工资年平均递增12%; 退休职工工资也按国家政策将连续6年上调(调整额度~500元/人)。而我们只是在前年数千人集会、游行、示威长达50天后,才象征性地增加了一点补贴。但是, 工资很低的状况没有根本解决。所谓共享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 企业效益的大幅度增加, 这些对于我们来说, 只是水中的月亮。
我们在国家困难,企业困难,工作条件恶劣的情况下,拿着低工资,不计报酬,流血流汗, 任劳任怨,辛勤劳动多年,为涟钢的资本积累,为涟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巨大的牺牲。如今,涟钢一个违法“内退”的土政策,一下子把我们推到了社会生活的底层。这公平吗?公正吗?
没 有 公 平,哪 来 安 定?没 有 公 正,哪 来 和 谐?
2007.09.17.,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给涟钢党、政、工写了《关于要求涟钢纠正欺诈、威胁内退职工的报告》。没有得到答复。
2007.11.14.,我们就涟钢强迫我们提前内退的违法问题,向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1月26日通知:已超过受理时效,不予受理。
我们认为: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我们是在1997年至2008年3月期间陆续内退的,现在正在内退期间,涟钢强迫我们提前内退的违法行为正在继续,我们也正在连续遭受涟钢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损害,怎么超过了受理期限呢?
2007.12.10.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就涟钢强迫职工内退的违法行为向娄星区人民法院起诉. 娄星区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2008.1.28.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2008.03.12. 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同日,我们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申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拒不受理.
我们向湖南省信访局申诉,拿到一个批转娄底市信访局处理的信函。信函交到娄底市信访局,没有答复。我们又找市政府,至今也没答复。
娄星区法院、娄底市法院、湖南省法院都说:我们是根据上级法院和政法委的指示,不准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那我们内退职工的权益呢?我们公民的权利呢?中国的宪法、民法、劳动法,只是写给外国人看的吗?公民告状,法院不受理;公民申诉,省、市政府不理睬。中国的公民没有公民权利!----就这样建设法制社会吗?就这样建设和谐社会吗?
最起码,涟钢4 0 0 0 内退职工 和 谐 不 起 来。
涟 钢 内 退 职 工 共 425 人(见签名表)
诉讼代表联系电话: 15007386156 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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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劳动法,两次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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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被剥夺,和谐社会这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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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资料:1劳动法第17条规定 2.国务院1993年111号令 3.涟钢425名内退职工的起诉状 4.涟钢内退职工证词 5.内退工资表 6. 涟钢内退职工425人签名
中 国 公 民 没 有 公 民 权 利!
申 诉 状
我们是湖南涟钢职工,在1997年~2008年3月期间分别内退。内退时,涟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违反国务院(1993)111号令第九条规定, 自定标准,按男7女8(距退休年龄提前7~ 8年,)或男46岁、女36岁等几种界限“一刀切”,不与职工协商,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分别采用扣发工资、不安排岗位、不安排转岗培训、不许参加竞争上岗等欺诈、威胁手段,强迫我们内退。(涟钢内退职工共约 4,000多人)
丧失了劳动权力,工资少了一大半。拿着几百元一月的内退工资,眼看着经理书记几十万、百多万的年薪,面对连年上涨的物价,我们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2006年,我们数千退休和内退职工集会请愿长达50天,要求增加工资,却遭到拘留、恐吓、监视等威胁.
现在,物价连年上涨,我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大大下降。我国在岗职工工资年平均递增12%; 退休职工工资也按国家政策将连续6年上调(调整额度~500元/人)。而我们只是在前年数千人集会、游行、示威长达50天后,才象征性地增加了一点补贴。但是, 工资很低的状况没有根本解决。所谓共享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 企业效益的大幅度增加, 这些对于我们来说, 只是水中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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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7.,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给涟钢党、政、工写了《关于要求涟钢纠正欺诈、威胁内退职工的报告》。没有得到答复。
2007.11.14.,我们就涟钢强迫我们提前内退的违法问题,向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1月26日通知:已超过受理时效,不予受理。
我们认为:娄底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我们是在1997年至2008年3月期间陆续内退的,现在正在内退期间,涟钢强迫我们提前内退的违法行为正在继续,我们也正在连续遭受涟钢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损害,怎么超过了受理期限呢?
2007.12.10.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就涟钢强迫职工内退的违法行为向娄星区人民法院起诉. 娄星区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2008.1.28.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拒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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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我们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申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拒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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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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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冀 said...

看痧总理工作报告就够了,痧习近平绝非独裁者,改革派权力李克强也有。改革派们喊让我国营商环境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 。共产党改革派的媒体分析李克强报告,为改革派造势。